很多人都知道藥物要做人體實驗,因此會問,為什么轉基因食品不做人體實驗呢?這里面涉及兩個問題:人體實驗既要講科學倫理,還要考慮實驗在設計、操作上的可行性。這兩條缺一不可。
藥物做人體實驗,是因為藥物的作用就是治療疾病,其主要出發點就是讓身患疾病的人回歸健康,同時觀察潛在副作用,因此在實驗倫理上是成立的。但如果要做轉基因食品的人體實驗,其“暗藏”的前提是認為這種食品的安全性不明,可能危害健康,要讓人驗證它是否會“致病”。
此外,轉基因的人體實驗在設計上不可行,達不到實驗目的。藥物的臨床實驗,不僅受試者的癥狀、實驗目標一致,能夠對所有參與者的實驗過程嚴格管控,最后對藥物的療效進行比較。但食物很難這樣操作,你不能要求所有受試者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只吃一種或兩種食物,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吃完全一樣的食物。同時,人的健康狀況受很多因素影,假使真的有人在參加實驗后“生病”了,也很難判斷是因某種食物還是其他因素引起的。
要驗證轉基因的安全性,并不是非做人體實驗不可。現代科學對于食品的成分以及在人體中的消化過程已經掌握得十分清楚,比如轉基因玉米和非轉基因玉米,它在主要成分上沒有區別,那么對于人的健康來說就不會產生新的問題。
驗證食品的安全性,國際上的通行做法都是用動物試驗,這種做法足夠評估轉基因食物的安全性。目前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一般選用模式生物小鼠、大鼠進行高劑量、多代數、長期飼喂實驗進行評估。迄今為止,所有的動物實驗均未發現轉基因食品存在安全問題。
(來源:《思維上的困惑——公眾關心的轉基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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