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制修訂《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修正案)》,明確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對所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并明確除依法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外,還須依法承擔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這是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司長董樂群6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統一違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確實施處罰的法律依據。辦法提出四種不實檢驗檢測情形、五種虛假檢驗檢測情形,明確了從業機構必須嚴守的行業底線。針對“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和“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辦法明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直至撤銷、吊銷、取消檢驗檢測資質或者證書。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信用平臺,歸集到企業名下,以推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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