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藥或保健品,功能性食品到底是啥?

        中工網-工人日報 2021-06-10 17:30:08

        膠原蛋白軟糖、含12種維生素餅干、葉黃素果凍、加班熬夜常備護肝軟糖……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千億元市場規模的功能性食品悄然占領市場。多數這類“網紅食品”被商家標注為功能性食品,卻不是經過批準備案、被嚴格監管的有“藍帽子”標識的保健品。既不是藥,又不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標榜的各種功效是真的嗎?是不是又一種“智商稅”?

        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功能性食品消費市場產值超過2700億元,產業近3年來平均增速超過15%。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將其視為對抗健康焦慮的“武器”。但讓人費解的是,這種產品身份尷尬,卻敢于大張旗鼓地進行功能性宣傳。也有人認為這是保健食品在打“擦邊球”逃避監管。

        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只有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劃分,并沒有功能性食品的概念。功能性食品接近保健食品,兩者都具有促進健康的功能,且同屬食品范疇。然而,這類產品并未獲得“藍帽子”保健食品專用標志。

        銷售這類產品的網店客服稱,功能性食品“不是保健品,是食品”。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但諸多功能性食品均聲稱“具有養生、保健功效”。這也就是說,功能性食品的商家一邊想與保健食品劃清界限,逃避保健品監管,一邊又宣傳該食品有保健功能,以此獲得更多關注和銷量。

        功能性食品究竟有沒有養生保健功能、有多少,消費者恐怕搞不清楚。由于這類產品的價格往往比普通食品高出不少,如果其實際功效與宣傳不相符,無疑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這對食品市場的競爭秩序與公平會產生不良影響。因此,有關部門應及時對功能性食品進行準確定性,將其納入有效監管中。在有些國家,這種產品有自己的確切概念,如膳食補充劑、機能性食品等。

        國家發改委與工信部2017年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食品工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為改善供給結構,提高供給質量,未來將開展食品健康功效評價,加快發展嬰幼兒配方食品、老年食品和滿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并開展應用示范。功能性食品的概念和定義是什么,功能性食品能否宣傳養生、保健功能,把功能性食品納入保健食品監管還是單獨監管,這些均須早日明確。

        食品關乎百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功能性食品“擦邊球”不能這么打下去。(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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