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邢萌
進入2022年,多個IPO項目“急剎車”,相關企業相繼主動撤回申請。
1月11日,證監會發布兩份股票發行注冊程序終止通知書,鑒于兩家擬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主動要求撤回注冊申請文件,證監會決定終止對這兩家公司發行注冊程序。同日,亦有三家擬上市公司發布公告,主動撤回IPO申請,上交所對三家公司終止審核。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及交易所公告梳理發現,以公告日為準,1月份還未過半,A股已有12家擬上市公司終止IPO,均為主動撤回申請。從上市板塊來看,7家擬登陸創業板,3家擬登陸科創板,2家擬登陸北交所。
具體來看,上述12家主動撤回并終止IPO項目的公司中,有3家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數量最多。
對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的IPO項目,環保問題成為監管部門問詢的重點。例如,于1月11日終止IPO的某企業,監管部門在問詢中,單獨從環境保護方面羅列了四大問題,要求出具專項核查報告。具體來看,主要包括發行人生產經營和募投項目是否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產業,已建、在建項目和募投項目是否滿足項目所在地能源消費雙控要求,生產的產品是否屬于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等問題。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通常與環保及危險品處置高度相關,所以這方面是審計的重點?!贝ㄘ斪C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于化學工業增加了關于能耗相關指標的審核,利好新能源行業。”國際新經濟研究院執行董事付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化學工業企業多屬于對傳統能源的開發利用,經營發展持續性可能受高污染、高能耗等因素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終止的12個IPO項目均為主動撤回。對此,陳靂認為屬于正?,F象。他表示,注冊制下,對企業的信息披露以及經營狀況的公開性有了更高要求,尤其是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能違規造假。這些因素造成了撤回增多。
市場人士認為,企業主動撤回申請與監管從嚴審核、戰略規劃調整、合規存瑕疵、業績不達標等多重因素相關。
在終止IPO項目的企業中,戰略規劃調整為常見原因。例如,某企業列出的原因是“鑒于近期資本市場的變化及政策導向,基于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和對公司未來戰略發展的考慮”;也有企業表示,終止IPO是因為“基于目前現狀和公司未來戰略發展考慮,公司對資本市場路徑重新研判規劃”。
此外,監管部門對首發企業的從嚴審核或也是重要的影響因素。
2021年1月底,證監會出臺《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規范了首發企業現場檢查的基本要求、標準、流程等工作,加大對首發企業現場檢查力度,進一步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證監會通報的第二十八批首發企業現場檢查結果顯示,部分首發在審公司存在會計處理不恰當、信息披露不充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部分中介機構存在履職程序不規范、底稿記錄不完整等不足。
陳靂認為,監管部門的督導,是進行前置性的投資者保護工作,避免讓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倉促上市,給市場帶來擾動,也會倒逼企業更加注重盡職盡責、合法經營。(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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