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fā)布新版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央廣網 2022-02-19 05:56:00

        央廣網海口2月18日消息 日前新修訂的《海南省海上搜救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經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月18日正式印發(fā)實施。

        據(jù)海南海事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一版《預案》于2011年4月17日發(fā)布,作為海南省人民政府應對海上突發(fā)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自發(fā)布實施以來,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共組織開展海上搜救行動1300余起,出動各類救助船艇4300余艘次、飛機360余架次,成功救助遇險人員6200余人,救助成功率達94.9%,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013年9月1日,協(xié)調對一艘主機故障漁船實施拖帶,成功救助13名遇險人員(央廣網發(fā) 海南海事局供圖)

        2015年6月23日,協(xié)調專業(yè)救助直升機救起兩名遇險人員(央廣網發(fā) 海南海事局供圖)

        新修訂的《預案》主要新增或調整了四項內容:一是完善組織指揮體系,對成員單位組成及職責分工進行調整,成員單位由原34家增加至55家;二是更好適應有關國家政策及法規(guī)要求,新增成員單位聯(lián)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海上搜救工作原則、海上搜救中心定位、指揮機構指揮層級等內容;三是優(yōu)化應急處置流程,簡化響應啟動程序,建立重(特)大海上突發(fā)事件應急會商機制,增加應急工作組,明確不同層級指揮人員崗位職責,在搜救行動的中(終)止程序中引入專家評估決策機制,進一步發(fā)揮專家在海上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四是優(yōu)化結構及內容,增強可讀性、可操作性。

        2019年1月10日,成功救助擱淺船舶6名遇險人員(央廣網發(fā) 海南海事局供圖)

        2019年11月22日,對一失火船舶實施救助(央廣網發(fā) 海南海事局供圖)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主任、海南海事局副局長吳平生表示,下一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將認真貫徹落實《預案》各項要求,建立健全海南省海上搜救應急反應機制,強化與各搜救成員單位的協(xié)調聯(lián)動,在實踐中不斷提升海上搜救應急能力和水平。(通訊員石俊 岳順風)

        關鍵詞: 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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