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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
作者:李思輝(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評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據媒體報道,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三審稿近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針對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的危害,草案三審稿明確規定,從境外引進的野生動物物種不得違法放生、丟棄,確需將其放生至野外環境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外來野生動物入侵、造成嚴重威脅,不只是電影里的場景。今年,北京、廣東、云南等多地發現有鱷雀鱔出沒于小區景觀水系、野外自然水體,甚至還發生了鱷雀鱔傷人的驚悚事件。鱷雀鱔事件只是外來生物入侵的冰山一角。相關數據顯示,我國已發現的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中,215種已入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威脅當地物種和生態系統,外來物種入侵每年造成我國經濟損失逾千億元。可以說,有效防治外來物種入侵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遏制外來物種入侵,一方面有賴海關、公安、環保、農業等部門加強監管、嚴把入口關,對于已經入境的入侵物種,應健全防治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形成全鏈條治理體系;另一方面還需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公眾的防治意識,形成公眾普遍知曉、廣泛參與的防治合力。此次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明確規定從境外引進的野生動物物種不得違法放生、丟棄,既是一次法律常識的重申,也是一次以修訂法律形式督促公眾知法守法的嚴肅提醒。
防止公眾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需要避免“無知的陷阱”。自然界野生動物種類眾多,不是所有外來野生動物都具有入侵性。誠如專家所言,同樣是外來物種,小麥、土豆、胡蘿卜、玉米等并非入侵物種,而福壽螺、美國白蛾、紅火蟻等,就是外來入侵物種。具體到現實生活中,哪些屬于外來野生物種,它們中哪些具有入侵危害性,說到底是一個具有一定專業性的科學問題。相關部門應及時做好分類、定性,公布權威的外來入侵物種名單,提高公眾的生物入侵防范意識。
此外,還應以更明確的違法預期遏制“無節制的好奇”。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對鱷雀鱔、巴西龜、倉鼠、蜥蜴等稀奇古怪的外來野生動物充滿好奇,購買、飼養、把玩“異寵”一度成為時尚,客觀上造成了野生動物入侵的可能;至于一些人將外來野生動物隨手丟棄或放生,看似“很有愛心”,實則貽害無窮。對類似違法行為,應依法進行教育和懲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強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來物種侵害。防治外來物種侵害不是少數部門、專業機構的小眾話題,而是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治理熱詞;不是輕描淡寫的“擼寵小事”,而是事關國家生物安全的重大課題。由此而論,人人關心生物安全,堅決杜絕隨意放生外來生物,既是一種守法義務,也是一種公民責任。
《光明日報》( 2022年12月30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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