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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國不少地方在共建創新平臺、共享大型科學儀器、搭建產業與企業家聯盟、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產業鏈跨區域協作、創新要素精準對接、跨區域聯合授信等方面,開展了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協同實踐,成效明顯。
加強區域創新協同,是直面未來全球科技與產業競爭、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關鍵舉措。區域創新協同不是簡單的空間連通和規模疊加,而是通過對接優勢資源,促進人才、技術、資本、設施、裝備、空間、信息、市場等要素的共享,以思想碰撞、理念互鑒,以及知識生產、制度供給的交流互動,推動創新能力互補,從而激發科技創新的“場效應”。應從設施、制度和生態層面,采取一致行動。
一是設施統籌。如今,許多地方都有建設大科學設施和功能性平臺的熱情,加強統籌尤為重要。在規劃布局方面,應注重會商協調,聚焦區域共同需求,避免重復建設。建成后,應強化與需求側的互動,提升服務運營效能。隨著科學研究范式和技術突破路徑快速迭代演進,應加快區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具有數據歸集、算法訓練、算力調配、保密傳輸等功能的增強型賦能網絡,實現更高能級的物理連通,夯實區域協同創新的設施基礎。
二是制度聯動。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必須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為強化“第一生產力”有效供給,應探索更具深度的合作模式和機制,共同推動特定領域的前沿基礎研究;對焦國家戰略和打造世界級創新產業集群需求,集中優勢力量,實施指向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研發的區域協同攻關項目。為增強“第一資源”保障能力,應深入推進區域內高校“雙一流”建設,探索人才供給的區域統籌和校際聯動,滿足對于人才的多元需求。破學科之“墻”、實驗室之“壁”,深化科教融合和產教融合,讓人才在實踐中歷練成長。為提升“第一動力”轉化效率,可通過政策引導和市場培育,加快創業孵化、概念驗證、技術中介、成果轉化、評估交易、知識產權服務、科技金融等資源集聚,構建區域一體化的科技服務體系。
三是生態互洽。區域創新協同需要營造超越行政邊界的創新生態。2023年,運行17年的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即將被新的“宜商環境”評價所取代。從指標設計看,“宜商環境”更強調為企業的全生命周期發展賦能,避免因過度關注招商引資而產生碎片化治理和逐底競爭。生態互洽應著眼于創新鏈、產業鏈、資本鏈、服務鏈的耦合互動,推進區域涉企事宜“一網通辦”,加快相關政務流程的一體化改造,通過資本、服務、平臺、數據及場景賦能,為創新型企業發展提供更多可能。
區域創新協同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從共情、共識,到共擔、共享,再到共建、共治,不斷尋求區域創新協同的“最大公約數”,構建完善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導向的“目標函數”,從而提升國家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陳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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