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2日消息 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AI換臉技術實施盜竊、詐騙,個人簡歷被非法倒賣等新聞,引發公眾對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擔憂。
隨著全球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數據”躋身第五大生產要素,價值日益升高,侵犯、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黑灰產逐案件也逐漸增多,涉及政府、醫療、教育、房地產、物流、電商等多個行業。
2021年和2022年,公安機關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類案件數同比均快速上升。2020年以來,公安部每年組織“凈網”專項行動,依法重拳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累計偵破案件3.6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4萬名,查獲手機黑卡3000余萬張、網絡黑號3億余個。
(資料圖)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已成為大量涉網違法犯罪的上游犯罪
從全國案件來看,犯罪分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手法復雜多樣,如假冒電商客服騙取信息、利用黑客技術盜取信息、行業“內鬼”泄露信息、手機APP非法采集信息等。其犯罪鏈條也環環相扣,竊取、倒賣、推廣、洗錢、加工等分工明確,形成了龐大的“地下大數據”產業。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是如何發生的呢?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政委孫勁峰介紹,主要有三大環節:一是信息獲取環節。犯罪分子通過黑客技術、內鬼、APP非法采集、騙取或收買等方式,非法獲取互聯網上即時通訊、電子郵箱等應用軟件傳輸的個人信息,政務、商務、社交等網絡平臺存儲的個人信息,行業內部信息系統搜集的個人信息和公民持有的個人信息。
二是信息倒賣環節。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接下來會流轉到信息買賣中間商手中。他們有的打著行業信息交流的旗號組建即時通訊群組,自稱為“查檔”中介,根據客戶需求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有的在互聯網上搭建售號平臺,倒賣微信、QQ、微博、小紅書、抖音等各類網絡賬號,通過低買高賣賺取差價。
三是下游犯罪環節。非法獲取的信息最終用途,一方面是為網絡水軍、網絡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銀行卡、虛擬身份等物料支撐;另一方面是為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提供精準靶心。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已然成為黑灰產業的“孵化器”和“瞄準鏡”,成為大量涉網違法犯罪的上游犯罪,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益和財產安全,破壞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目前,公安機關緊緊圍繞上述三大犯罪環節,全面摸清產業鏈各環節特點,開展上溯源頭、下追買家的全鏈條打擊,并同步跟進“一案雙查”,對互聯網企業平臺嚴管嚴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堅決遏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蔓延趨勢。
“三不”原則保護個人信息數據
目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花樣繁多、防不勝防。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警務技術二級總監黃小蘇表示,從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來看,犯罪分子獲取個人信息數據主要有“騙取信息、盜竊信息、內鬼泄露、非法采集、倒賣信息、變造信息”等6種手法:
一是利用“地面推廣”、假冒身份等手法騙取公民個人信息,如鄉村地區流行的掃碼送禮物、協助激活電子醫保卡,以及冒充電商客服、冒充公安民警騙取個人信息等。
二是線上和線下盜取公民個人信息,如利用木馬病毒、釣魚網站、滲透工具、網絡爬蟲等黑客技術盜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通過非法入室等方式線下盜取公民個人信息。
三是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如運營商、快遞、汽車4S店、房地產等企事業單位內部工作人員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四是非法采集公民個人信息,如APP、機頂盒、手機、智能手表等供應鏈廠商利用其產品非法采集公民個人信息。
五是收買或交換公民個人信息,如利用兼職形式從社會閑散人員處收買身份證、銀行卡、人臉識別等信息,或者金融、教育、房產等行業從業者違規交換內部數據。
六是加工變造公民個人信息,如將身份信息、購物信息等不同數據源進行碰撞,添加新標簽后形成新的數據源,或者利用AI技術使用照片生成動態人臉識別信息等。
為有效保護個人信息,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警務技術二級總監黃小蘇提醒廣大群眾做到“三個不”。一是不亂扔,妥善保管、處置好個人信息的載體,包括一些文件、快遞單、外賣單等;
二是不亂給,不要在互聯網公開平臺隨意發布個人信息或者提供給他人使用,特別是個人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家庭住址、銀行卡號等;
三是不亂點,不要隨意點擊和下載來歷不明的網址鏈接、二維碼、免費wifi熱點等,不要隨意點擊App手機軟件獲取設備權限的“同意”按鈕,并在電腦、手機上安裝防護軟件,及時更新升級,防止惡意木馬、程序竊取個人信息。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上一篇:大宗交易擬納入互聯互通機制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