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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澎湃新聞從被拐二十多年后尋親成功女子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處獲悉,貴陽市中級法院將于7月14日(周五)開庭審理余某英涉嫌拐賣兒童罪一案。該案中,公訴機關指控,余某英涉嫌拐賣了包括楊妞花在內的11名兒童。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995年,年僅5歲的楊妞花被人販子拐賣到河北省邯鄲市。直至2021年,楊妞花才通過網絡找到自己的親人。2022年,她找到貴州警方,并提供線索,最終,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將涉嫌拐賣楊妞花的余某英抓獲。
余某英曾在2004年拐賣兩名兒童,當年被抓后被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后于2009年刑滿釋放。在此次的案件中,余某英最初供述,包括楊妞花被拐案在內,在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不足4年的時間里,她曾作案7起、拐賣8名兒童,其中一起是拐走兄弟兩人。此前,王文廣介紹,這7起犯罪事實共同之處在于,余某英從貴州、重慶拐騙兒童后,將他們全部帶至河北邯鄲,再通過王某付等人居間介紹,賣給當地村民,從中獲利。
“余某英不僅拐賣我們,她連自己的親生兒子都賣。”楊妞花說,根據指控,余某某把自己的兒子賣了賺到了錢,嘗到了甜頭,就把這當做賺錢的手段。
今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對余某英提起公訴。王文廣認為,余某英被指控拐賣多名兒童等,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可能會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鑒于這種情況,南明區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至貴陽市中級法院審理。王文廣于4月19日通過郵寄的方式向南明區法院遞交了案件移送申請書,要求將該案移送貴陽市中院審理。
王文廣介紹,4月24日,他接到貴陽市南明區法院承辦法官電話,法官告知他,余某英拐賣兒童一案已經由該院退回至南明區檢察院,后期將由南明區檢察院移送至貴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王文廣稱,南明區檢察院起訴時,余某英被指控拐賣8名兒童。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時,這一數字已升至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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