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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聞網2023年8月13日訊(深圳商報首席記者 彭琰 實習生 蔣建嵐)記者日前從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獲悉,為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凈化流通環境、強化醫藥市場監督管理、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該局近日向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發出價格與公平競爭合規經營提醒告誡函,提出了加強經營行為自律、嚴禁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嚴禁商業賄賂行為、嚴禁價格壟斷行為等四條內容。
在嚴禁商業賄賂行為方面,提醒告誡函提出,各相關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禁止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在藥品購銷中給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禁止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義給予使用其藥品的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藥師等有關人員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禁止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藥師等有關人員以任何名義收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代理人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
針對上述內容,提醒告誡函進一步指出,“嚴禁商業賄賂行為”具體包括:給付或收受現金的賄賂行為;給付或收受各種各樣的費用、紅包、禮金等賄賂行為;給付或收受有價證券;給付或收受實物;以其他形態給付或收受;給予或收受回扣;給予或收受傭金不如實入賬,假借傭金之名進行商業賄賂。
提醒告誡函稱,如違反相關要求及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歡迎廣大群眾進行監督,投訴舉報電話:12345。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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