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少人多的深圳,如何增加居住用地和空間自然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5月8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深圳市2020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從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應力度。
加大居住用地供應量
據悉,2020年度深圳全市計劃供應建設用地1200公頃,其中深汕特別合作區182公頃。按用地性質分,計劃供應居住用地293.2公頃,產業用地198公頃,民生設施用地601.8公頃,商服用地107公頃。值得一提的是,為了完成170萬套住房供應任務,深圳市從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應力度,今年計劃供應居住用地293.2公頃,占計劃總量近25%,較去年計劃150公頃增加了近一倍,其中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量較去年均有較大增長。
截至目前,深圳市已供應產業用地21宗63公頃,已供應居住用地30宗54公頃,正在組織供應的居住用地12宗78公頃(其中5月底前將向市場推出8宗60公頃)。
不僅如此,《計劃》將全面保障民生設施用地供應,包括全面保障教育、醫療等12類民生設施項目落地。今年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深圳醫院、第十五高級中學等一批民生設施項目已經落地,預計今年還將有深圳歌劇院、國家博物館深圳館、深圳科技館(新館)、深圳質子腫瘤治療中心等一大批民生設施項目陸續落地。此外,從優化用地結構方面考慮,今年商服用地供應量較去年有所減少,但將會充分保障事關城市發展和品質的高端酒店、高端醫療等項目用地需求。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王策飛表示,深圳將挖掘用地潛力,合理確定住房類型。其中,鼓勵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無償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后建設公共住房。例如軌道沿線已批未建的住房用地項目,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將提高容積增加的住房建設面積用于建設公共住房。二是在符合規劃、滿足中遠期業務發展需求等前提下,鼓勵交通場站、變電站及消防站等公共設施用地,配建出租型公共住房。例如利用交通場站配建公共住房項目,在維持交通場站用地性質不變的前提下,地面部分建設交通場站,場站之上配建公共住房。三是軌道交通用地,特別是車輛段、停車場、軌道交通站點等,在符合規劃且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層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用于住房建設。例如地鐵車輛段綜合開發項目,地下部分建設地鐵車輛段,車輛段上蓋部分可建設住房。
深圳居住用地占建設用地比例較低
有限的住宅供地,被諸多人士視作深圳房價高企的最主要原因。對于如何破局的問題,市場觀點普遍認為只有增加供應,尤其是土地供應需要向住宅傾斜。
今年以來,深圳已經推出了多宗居住用地,但這些土地幾乎都是用于建設出售的人才住房。4月14日,前海推出一宗二類居住用地,掛牌起始價79.98億元。據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公告,該宗地編號為T102-0346,位于前灣片區十開發單元03街坊,將建設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項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價為每平方米107100元(毛坯價,不含裝修)。此外,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積不少于16460平方米(具體以成交結果為準)。
此前,深圳住建局發布關于印發《深圳市住房發展2020年度實施計劃》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深圳商品住房計劃安排用地125公頃、建筑面積約563萬平方米,計劃供地擬建設6.3萬套。
《通知》指出,為緩解長期緊張的供求關系,2020年仍需進一步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讓,并在上半年實現年度目標50%的居住用地出讓,力爭實現年內供應、年內開工,加快達到預售入市條件,以有效及時增加商品住房的供應,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顯示,深圳居住用地占建設用地的22.6%,遠低于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中25%-40%的下限標準,難以滿足人口快速增長條件下的住房需求增長和品質提升要求 。結合《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和“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研究,建議通過新供應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功能調整等多種渠道,實現居住用地占全市建設用地比例逐步提高至25%。同時,加快推進《深圳市落實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等配套文件的出臺與實施,逐步完善用地供應政策,擴大居住用地供應渠道,加大居住用地新供力度。加快推進租賃信息化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吳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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