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在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的基礎上,明確外購應稅消費品的十項抵扣政策,涉及卷煙、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成品油、啤酒、高檔化妝品等。同時明確白酒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
消費稅立法條件成熟
消費稅是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征收項之一,自1994年開征。2014年,新一輪消費稅改革啟動,按照 “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的要求出臺了多項改革措施。經過逐步改革和完善,稅制框架基本成熟,稅制要素基本合理。兩部門在《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表示,目前,消費稅立法條件成熟。
兩部門在說明中介紹,在制定《征求意見稿》時,延續了消費稅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穩定;將已實施的消費稅改革和政策調整內容體現在法律草案中;根據消費稅調控特點,授權國務院調整稅率。
在應稅稅額計算方面,《征求意見稿》延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下稱《條例》)的現行規定,僅對表述進行調整。在計稅價格方面,《征求意見稿》延續《條例》的規定及計算公式,并將“自產自用”和“生產”的表述調整為“自用”和“銷售”以保持前后概念一致。
在稅收減免方面,《征求意見稿》延續《條例》中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的政策,同時明確國務院可以規定免征或減征消費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為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征求意見稿》還取消了“一日、三日和五日”等三個計稅期間,新增“半年”的計稅期間。
記者發現,對于此前市場關注的白酒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稅率,《征求意見稿》并未作出調整,稅率仍為20%加0.5元/500克。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基金經理侯昊表示,近期白酒因消費稅問題將帶來一定調整,情緒上可能會有一定修復。明年一季度業績確定性強,行業有望有較好表現。
可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
“《征求意見稿》保持了我國消費稅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說,“此次消費稅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將推動消費稅法立法進程,更好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推進現代稅制建設。”
此外,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地方稅體系、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的有關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征收環節,試點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在生產生活中,消費稅能夠成為國家引導消費行為、調節消費結構,進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政策工具。”李旭紅說,此次在消費稅法中設置了銜接性條款,將為下一步深化消費稅改革留下制度空間。
據財政部相關通知,公眾可在2020年1月2日前通過財政部、稅務局網站或以信函的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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