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3月15日消息,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2021年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嚴防嚴管嚴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學生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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