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網信辦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要求APP不得因為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規定》自5月1日起施行。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202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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