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國家組織藥品集采“操盤手”

        人民網 2021-05-18 14:30:03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明確了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的覆蓋范圍、采購規則、保障措施、配套政策和運行機制,再次明確由上海市醫療保障局所屬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簡稱“上海藥事所”),承擔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簡稱“國家聯采辦”)日常工作并負責具體實施。作為“操盤手”,上海市醫保部門、上海藥事所如何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改革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記者采訪了上海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夏科家。

        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有效降低群眾負擔

        記者:目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已開展了4批,請問取得了哪些成效?

        夏科家:國家醫保局組建成立以來,積極推進以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為核心的藥品招采機制改革,體現了范圍全覆蓋、規則全陽光、保障全方位、運行全鏈條的特點。前4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順利實施,成效顯著。

        常態化制度化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意味著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將深入推進,其重要價值和意義在于:一是降低群眾負擔。實踐已經也將持續證明,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是實現藥價明顯降低、減輕患者藥費負擔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二是助推三醫聯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是深化醫改的關鍵突破口,對醫改發揮著重要牽引作用。這一過程中,通過強化全鏈條質量監管,引導企業保證質量和供應;通過優化支付標準協同、結余留用、預付貨款等關鍵機制,促使醫療機構確保使用;通過明確臨床優先選用、納入績效考核等激勵政策,引導醫療機構規范用藥。三是促進行業提升。持續集中帶量采購在凈化行業生態、引領行業變革上的正效應積極顯現,集中帶量采購降價騰出的基金空間,讓更多群眾急需的新藥、好藥進入醫保成為可能,推動更多優秀創新藥企茁壯成長。同時,將進一步促進行業優化整合,為創新型企業帶來更大發展空間,助推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四是將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機統一。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主要是通過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發現機制,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凈化流通領域、改善行業生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主要體現在政府通過“搭平臺、定規則”,更好引領生物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更有力有效降低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優化招采機制,加強全流程管理服務

        記者: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開創了“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工作機制,上海藥事所承擔國家聯采辦日常職能并負責具體實施。請問作為“操盤手”,上海藥事所將如何開展工作?

        夏科家:在國家試點辦統一指揮部署下,我們將認真履行國家聯采辦職責,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聯盟組建方面,重點強化醫療機構、省級招采部門、上海藥事所之間委托代理關系的銜接;集采實施方面,著力完善集采組、專家組、監督組“三駕馬車”相對獨立的運行機制,確保公正公平;結果落地方面,繼續堅持“確保質量、確保使用、確保供應、確保回款”,體現契約精神,讓招采結果實實在在惠及廣大患者。

        加大探索藥品招采改革,優化符合市場規律的招采機制。一方面,繼續完善“質、量、價”掛鉤的招采新機制。通過把仿制藥質量一致性評價作為入圍前置條件,確保帶量品種的“質”;通過發揮醫保“團購”效應,給中選企業明確預期,保證供應藥品的“量”;通過保證企業合理利潤、擠壓流通領域虛高水分,確保藥品合理的“價”。另一方面,繼續加大探索市場發現價格的新機制。通過公開招標競價,讓市場在藥價形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根據國家試點辦總體工作部署,全力為國家組織藥品集采“操好盤”。抓住承擔國家組織藥品集采任務,以及上海市與國家醫保局共建上海醫藥采購中心的契機,加強對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的全流程管理服務。重點加強各省市對國家藥品集采落地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統計分析,從國家聯采辦角度加強綜合統籌和統一調度。在此基礎上,一手抓建平臺,全力打造全國集采數據聯合交換平臺,圍繞多中心、多模式、全方位功能定位,及時采集各地數據,加強全方位監測,推進與各地醫藥采購信息互聯互通。另一手抓促引領,重點探索建立醫藥價格指數編制和發布制度,引導醫藥采購供需雙方,形成合理市場價格,為國家醫藥領域宏觀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努力帶動各地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常態化制度化開展

        記者:《意見》明確,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將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對此,上海市醫保局有什么具體落實措施?

        夏科家:作為國家聯采辦所在地醫保管理部門,上海市醫保局將加大實踐探索,持續改革創新,堅定不移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常態化制度化改革,并力爭通過引領和帶動更多地方實踐,形成全國范圍內主動探索、深化招采改革的局面。

        全力支持國家聯采辦有序實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各項任務。進一步加強上海藥事所隊伍建設,適應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的新要求,幫助持續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支持國家聯采辦建立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確保規范有序運行;加強上海醫藥采購“陽光平臺”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更好服務國家深化醫保制度改革大局。

        認真抓好國家藥品集采結果在上海落地執行。將根據國家要求,繼續做好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在上海市落地執行工作,及時將執行情況數據報送國家聯采辦。密切跟蹤藥品采購和醫保結算數據,和衛生健康部門共同督促醫療機構加強合理用藥。對用量較大的品種,及時提醒生產企業保障好藥品供應。藥監部門加強監管,確保藥品質量。

        與兄弟省市加強聯動,共同加大藥品招采機制探索。學習借鑒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上海先行實踐探索的優勢,加強長三角醫保一體化協同,為全國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常態化制度化改革提供更多有益探索。探索對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的品種,實行再次帶量采購辦法,引入綜合競價機制。對未納入國家集采范圍的品種,結合長三角醫保一體化建設,探索區域聯盟采購和集團采購。李紅梅

        關鍵詞: 當好 國家 組織 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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