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瑞霖
■記者 張思瑋
2021年醫保談判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如何在“靈魂砍價”的同時,兼顧醫藥企業創新的積極性?為此,《中國科學報》采訪了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以下簡稱中國藥促會)的執行會長宋瑞霖。
注重藥品的社會綜合價值
《中國科學報》:創新藥進行醫保談判在規則上有哪些改善空間?
宋瑞霖:提起創新藥(原研藥),我們就必須要說仿制藥。雖然創新藥在專利期過后,市場上會出現大量的仿制藥,但是兩者在研發與投入上是完全不同的。創新藥的研制是一個科學論證和試驗的過程,而仿制藥只需證明與原研藥具有生物等效性即可。我國最近一直在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當前,中國已經步入全球醫藥創新的第二方陣,而且居于第二方陣的前列。今天的中國醫藥產業已經不是一個只有仿制藥或者說只關注仿制藥成本的時代,我們已經能夠研制出自己的創新藥,并且實現了“出海”。
而這,歸功于國家一直鼓勵醫藥創新的舉措,制定鼓勵創新的配套制度,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同時,我們的臨床研究水平也在不斷提升,藥品的審評審批制度已經逐漸與國際接軌,成功加入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ICH),真正融入國際藥品監管。
醫保談判正在進行中,作為支付方,醫保具有巨大的市場調節作用,支付政策實際上也折射出了對創新藥的態度。我們建議,國家應該針對創新藥建立一套單獨的支付制度,以體現創新藥的價值,進一步提升社會各方的創新積極性。這并不是說用醫保經費完全支撐創新,但是一定要用臨床價值和社會綜合價值確定創新藥的價格,醫保要量力而行。
《中國科學報》:這會讓老百姓多花錢嗎?
宋瑞霖:當然,有人肯定會問,老百姓是不是多花錢了?我覺得,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看。如果因為談判沒有成功,創新藥并未進入醫保,老百姓需要全部自費,那的確是多花了錢。但如果創新藥進入了醫保,雖然價格相對較高,醫保還是能報銷一部分,其實也是為老百姓節省了費用。
除了醫保,我們還應該動用全社會的力量最大限度對老百姓進行社會保障,包括商業保險、企業捐贈、慈善組織捐贈等。
畢竟我們是發展中國家,不可能做到什么藥品都高額報銷,如果純粹地追求報銷比例,逼迫藥品價格下降,勢必會影響企業的創新動力,甚至出現藥品斷供的局面。
因此,我們提出注重藥品的社會綜合價值評價。比如說肝炎藥物(丙肝)已經可以實現治愈,雖然使用創新藥物治愈這個病人可能花了仿制藥的10倍的費用,但從整個醫療服務費用上,其實醫保支出是在省錢,否則病人年年看病、年年都需要花費。如果還伴隨著肝腹水、肝硬化、肝癌的發生,需要支付的醫保費用將會更多。
所以說,我們應該尊重創新藥物的價值,它不是為病人的某一次醫療服務買單,而是在他的一生健康買單,這是值得的。讓一個人回歸社會,重新創造價值,回歸家庭,延續彌足珍貴的親情,這就是創新藥的社會綜合價值。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為創新藥制定出一個公允的價格。既能讓創新者繼續投入與創新,也能滿足臨床患者的需求。
醫藥創新應始終以需求為導向
《中國科學報》:當下PD-1/PDL-1研發扎堆現象備受關注,您如何看待這一現象?在“十四五”和“健康中國”的背景下,我國醫藥創新應該如何走?
宋瑞霖:新的治療手段,特別是針對癌癥的,自然不缺乏生物醫藥企業的“圍觀”。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已經收到了近70家企業有關抗PD-1/PDL-1免疫抑制劑的申請,出現了“扎堆”現象。
PD-1/PDL-1賽道擁堵背后的思考是,如何理性地進行醫藥創新?醫藥創新的目的和終點是滿足臨床需求,而需求和供給應該是平衡的,這種平衡最終會通過市場調節實現。這就像一個湖,它的水面始終是平的,否則就變成河流。
其實,整個腫瘤藥物研發領域都存在這樣“一窩蜂”的現象。為此,中國藥促會抗腫瘤專委會在上個月剛剛對外發布了《2020年度中國抗腫瘤新藥臨床研究評述》對當下熱門靶點進行了梳理。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企業在確定項目時,能認真地分析市場需求。如果沒有需求,創新藥物是無法生存下去的,更不會給企業帶來收益。
當前,中國醫藥領域正從政策驅動向資本賦能轉化,資本界應真正地了解和理解醫藥行業,不要盲目投資。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要確保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尊重市場規律,但也要重視政府的作用,最終能讓百姓用得上、用得起創新藥物和器械。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