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央廣網 2022-03-01 15:25:43

        央廣網南京3月1日消息(記者王錫斐)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聯合印發了《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推動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施行的目的是“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減輕人民群眾就醫負擔。”

        《管理辦法》共分為7章39條,分別從組織管理、互認規則、質量控制、支持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對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各項要求進行了明確。《管理辦法》對有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劃分,明確提出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以保障質量安全為底線,以質量控制合格為前提,以降低患者負擔為導向,以滿足診療需求為根本,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的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同時,明確了開展互認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檢查的具體情況,并要求醫務人員加強醫患溝通,對于檢查檢驗項目未予互認的,應當做好解釋說明,充分告知復檢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關鍵詞: 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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