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論文一作,科技評價還應認什么?

        中國科學報 2022-03-14 09:50:22

        ■記者 李晨陽 張晴丹 趙廣立 見習記者 劉如楠 實習生 周佩瀅

        “只認第一作者,還怎么鼓勵合作?”“嚴格起來,有時候連共同一作都不算數(shù)。”近日,中國科學院院士李家洋的上述觀點引起了科技界的熱烈討論。他認為,國內(nèi)科研界目前通行的“三認三不認”評價標準,讓科學家不愿合作或不敢輕易合作。

        所謂“三認三不認”,就是只認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單位、通訊作者;不認非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單位、非通訊作者。

        李家洋呼吁,尊重和認可每一位合作者在科學研究中的付出,鼓勵人們心無旁騖地展開合作,在協(xié)同中走向共贏。

        文章發(fā)布后,有人認為上述觀點對鼓勵科研合作有很大意義,但也有人擔心一旦放開“三不認”,會加劇論文亂掛名等現(xiàn)象。更多的人關(guān)注的是——有沒有更好的辦法體現(xiàn)不同作者在科研活動中的貢獻?如何在為合作攻關(guān)、科技創(chuàng)新營造更好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同時,也讓每位科研參與者得到合理的回報?

        圍繞這些問題,《中國科學報》采訪了多位國內(nèi)外一線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政策專家。

        反對:對所有作者一視同仁不公平

        某高校教授張栗(化名):

        論文署名排名,從來都是以貢獻大小為依據(jù)。

        從實際情況來看,一篇論文里第一作者與其他作者的貢獻通常是顯著不同的。包括諾貝爾獎的評選在內(nèi),全世界科學界都是認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

        對論文所有署名作者都一視同仁,實際上是極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學的。好奇心和對于聲望的渴求,是科學家進步的兩大動力——科學家本就沒什么“利”可得,還不能重視“名”嗎?總不能指望所有科學家都很超脫。

        雖然不排除有些人確實“比較超脫”,但其實不在乎署名的,往往是已經(jīng)在國際同行中建立了領(lǐng)導者聲譽的“大牛”。他們對于一般的論文成果很少在乎署名、署名排名。但遇到非常重大的發(fā)現(xiàn)或進展,也很難說他們不在乎署名和排名。“大牛”可以不在乎署名,但研究生、博士后必須在乎。

        其實,解決合作遇到的問題可以探索其他辦法。不能為了鼓勵合作,再去制造一個大得多的麻煩,破壞對于論文排名的基本認知。

        贊同:這個建議適合“大”成果

        某科研院所首席科學家陸康安(化名):

        我的理解是,這個建議主要是針對真正重大的、有影響力的科技成果。特別是強強聯(lián)手的大型科研項目,一定要承認共同第一作者乃至更多參與者的貢獻。

        就像著名的“人類基因組計劃”,發(fā)表的論文上署名非常多,你能不認可共同第一作者嗎?能不認可除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以外的其他作者嗎?

        有過相關(guān)經(jīng)驗的科技工作者應該知道,重大科學研究和一般較小的科學研究,在組織形式、各方貢獻上是很不一樣的。不能也不應該“一刀切”地進行評價。

        我們國家現(xiàn)在需要鼓勵高質(zhì)量的科技合作,促進真正有價值的科研成果產(chǎn)出。投身于這樣的科研工作的每一個人,理應得到尊重和認可。而那些亂掛名、發(fā)人情稿的課題組,我不太相信能做出真正的好成果。

        有人擔心承認了后面的作者,就把第一作者的功勞抹殺了,我覺得不至于。論文作者排序本來就體現(xiàn)了貢獻大小,一作的功勞是抹殺不掉的。

        海南大學教授王守創(chuàng):

        我比較贊同李院士的觀點,要認同共同第一作者,也要鼓勵合作。同時不要只看作者排位,還要看“作者貢獻”這一部分的詳細描述。

        很多人擔心論文亂掛名的問題,但這主要是課題組行為規(guī)范不到位造成的。

        我認為第一作者亂署名的情況很少見。因為作為項目主要執(zhí)行者,第一作者有所有的原始數(shù)據(jù)和記錄,如果受到不公署名對待,理論上可以申訴,甚至撤稿。

        問題主要是通訊作者的署名比較難界定。是具體指導了項目執(zhí)行還是提供了資源或者平臺來開展項目?坦白地說,在大科研團隊,我也不清楚通訊作者本質(zhì)上由什么貢獻來決定。

        他山之石:國外是怎么處理的?

        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博士后薛瀟:

        歐洲這邊沒有所謂的只看第一單位、第一作者的說法,因為現(xiàn)在發(fā)文章有比較嚴格的要求。

        拿《自然》及其子刊來說,需要在文末專門列出一項“作者貢獻”,詳細說明各位作者具體貢獻了什么。二作做的事情比一作更多、更重要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發(fā)生的,所以現(xiàn)在要求一定要寫清作者貢獻。

        在申請教職的時候,“作者貢獻”是重要參考。我有一個同事,去年拿到了多所著名學術(shù)機構(gòu)教職崗位的offer,他的很多二作論文都被看重。因為雖然他是二作,但貢獻很大,在一些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這種“作者貢獻”也會有夸大成分。如果沒有流程控制和嚴格規(guī)定,到底怎么寫是難以統(tǒng)一的。

        對此,國外有一個“貢獻者角色分類計劃”,是網(wǎng)絡(luò)開源以供討論的,能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分析:真正的問題在哪里?

        美國貝勒醫(yī)學院博士高士洪:

        強調(diào)“作者貢獻”的討論是有意義的。但不得不承認,這種貢獻多數(shù)時候很難量化。

        比如一人制備轉(zhuǎn)基因動物、提取代謝物,一人做層析、質(zhì)譜實驗,一人負責下游數(shù)據(jù)分析,完成一個代謝組的小課題并撰稿。恐怕很難說得清誰的貢獻“最大”。

        理想狀態(tài)下,獎勵、升遷、經(jīng)費申請都不應該拘泥于作者的署名發(fā)表情況,而應著眼于其參與的工作的精細程度、科學意義和應用前景。但是,這就要求考查方下相當大的功夫來了解實際情況。

        影響因子、一作文章數(shù)、通訊文章數(shù),這些科研人員“升級”過程中面對的考評方式雖略顯生硬冰冷,但也體現(xiàn)了高校建立量化公平性考核的追求。

        我認為,如何客觀考評一個科研人員的能力和潛力,可能才是根本的問題。

        清華大學中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梁正:

        論文作者排序、通訊作者標注作為學術(shù)出版規(guī)范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以自然科學為例,第一作者應該是論文合著者公認的主要貢獻者,是主要研究工作的完成者和論文主要撰寫者,不論是學術(shù)評價還是評獎,都是這樣認定。而通訊作者需要對文章的學術(shù)規(guī)范性、嚴謹性負責,同時也往往是研究整體思路的提出者和研究資源的實際提供者。

        為什么我們在實際操作中會出現(xiàn)“三認三不認”的現(xiàn)象?是因為在評價時缺乏同行或者小同行的意見。評價權(quán)甚至不在科學共同體的手里,而是由管理部門按照行政管理的邏輯“自外而內(nèi)”進行評價。

        當無法從專業(yè)角度評判時,就只能依靠署名、排序這種可量化的指標。

        實際上,國外學者過去并不那么在意作者的排名,以及SCI、SSCI等一些期刊索引和引用指標。因為論文和期刊排名對他們影響并不大。整個科研資助和評價體系更看重研究工作本身的質(zhì)量、學術(shù)共同體內(nèi)部的認可,而不是這些量化指標。

        另外,不同學科之間,署名和貢獻分配方式也有差異,不能對所有學科用同一把尺子。

        建議:到底怎么做才好?

        同濟大學副教授齊鵬:

        承認第一作者的重要價值,客觀上是合理的。前提是評價機制沒有問題,即誰的貢獻大、誰做的工作多、誰主導了研究,誰就是第一作者。但由此衍生出的一些邊緣性的操作,可能會導致?lián)屢蛔鳌⒄寂判虻默F(xiàn)象。

        我認為破局的關(guān)鍵還是破除“唯論文”。

        在國際頂級高校中,除了論文之外還看領(lǐng)域內(nèi)的同行評價與認可度。此外,不同學科也應當設(shè)立不同的評價體系。以我從事的機器人工程學科為例,我更認同應該做更多實事,而不只局限于寫論文。

        論文是一個有限的精華提取,不能呈現(xiàn)所有細節(jié)。如果能產(chǎn)出一個產(chǎn)品,產(chǎn)生實際的效益,我想它比一篇論文價值更大。

        目前國內(nèi)的評價體系不夠成熟,還是以論文為主導。雖然有一些額外的因素,但是大家的觀念沒有徹底改變:能用論文評的,就不會采取別的方案。

        完善非論文工作的成果評價體系,有助于解決當前問題。

        梁正:

        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單純靠取消作者排名,那樣更會出現(xiàn)“掛名搭車”的現(xiàn)象。

        如果沒有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比如出臺舉措打擊論文署名不端行為,最終效果也不會好。

        從國外科學共同體建設(shè)、科研資助與評價的成功經(jīng)驗來看,真正應該做的是改變背后的科研激勵機制。不把量化指標與職稱、資源分配等掛鉤,把學術(shù)評價權(quán)交給真正了解相關(guān)研究的小同行。

        從科學經(jīng)濟學的角度來看,應縮小資源分配的差距。過去,資源較為稀缺,只能集中在個別生產(chǎn)力較高的人、個別項目上,如果均勻分配起不到激勵效果。

        但中國發(fā)展到現(xiàn)在這個階段,在很多領(lǐng)域已經(jīng)不是跟隨者了,需要去做更多的探索。這就需要縮小資源分配差距,鼓勵大家在不同的方向上探索。這時硬把大家分出一二三等來,特別是通過一些形式化指標由“外行”進行評價和選擇,對整個科研生態(tài)是有害的。

        如果這些評價指標不再跟資源分配掛鉤,大家也自然不會在意了,而會將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真正感興趣的研究上,科研管理和評價的難度反而會降低。

        《中國科學報》 (2022-03-14 第1版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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