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3月21日電(記者趙倩)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21日向寧夏反饋督察情況。督察認為,寧夏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但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生態環境保護仍然存在較大差距,未批先建、違規取水、生態破壞等問題較為突出。
督察發現,寧夏一些地方對生態環境的脆弱性缺乏足夠認識,忽視資源承載能力。2020年自治區排查出26個“挖湖造景”突出問題項目,但地方推進整改不堅決。銀川絲路經濟園水系連通工程至督察時才下決心實施回填。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如寧東基地17個在建“兩高”項目均屬未批先建,中衛市14個在建“兩高”項目12個手續不全。
督察指出,寧夏違規取水現象普遍,一些地方水權交易有名無實。2020年石嘴山市從黃河取水11.16億立方米,超取水指標19.2%。寧東基地129家取水企業中,112家未獲得取水許可,2021年取水1782萬立方米。平羅縣承諾新建企業實行水權轉換,但2017年以來開工的59家企業無一取得水權指標。同時,農業用水粗放,如2020年寧夏農業取水量占取水總量的83.5%,農業耗水量占全區總耗水量的78.4%,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僅為0.551。
根據督察反饋,寧夏生態破壞問題仍較突出,其中非法越界采礦問題突出。中衛市中寧縣14家礦山企業中有6家越界開采,其中銅鐵溝陶瓷黏土礦礦業權面積為6.9畝,但越界開采達182畝,礦石廢渣堆放侵占天然牧草地249畝,相關部門仍為其延續礦業權證。全縣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進展嚴重滯后,至督察時僅完成應修復治理面積的40%。
截至2022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寧夏的1240件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92家,立案處罰115家,罰款1358.5萬元,立案偵查7件,拘留1人,約談144人,問責6人。
督察要求,寧夏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守好西北地區生態安全屏障。切實擔負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重大責任,嚴控“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科學規劃工業園區建設;落實“四水四定”要求,遏制從黃河違規取水勢頭。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自治區黨委、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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