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今熱點:北京市教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留作業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2-07-14 05:36:15

        培訓機構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中小學生等級考試、競賽,不得留作業;培訓機構應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不得指使教師以個人名義在微信群販賣焦慮……北京市教委近日發布《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指導手冊》,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活動組織、培訓內容、師資配置、收費要求、招生宣傳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培訓機構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


        (資料圖片)

        為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市教委制定了該手冊。手冊所稱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經民政部門登記,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線上線下道德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類培訓的非營利性機構。

        市教委明確,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線下培訓應在20時30分前結束,線上培訓應在21時前結束。線下培訓每節課不超過45分鐘;線上培訓每節課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

        培訓內容、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線下培訓班額不得超過50人。培訓場所建筑面積應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培訓機構應在登記的培訓場所開展線上線下培訓活動,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組織培訓。

        該手冊還明確,培訓機構應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涉及線下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線上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于6個月。培訓場所內應設臵視頻監控系統,覆蓋包括教室、休息場所在內的全部重點部位。

        專職教學、教研人員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

        培訓機構的教學人員應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無任教資格不得開課或進行招生宣傳。所有教學人員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編號需在培訓機構辦學場所顯著位臵及網站公示。校外培訓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

        培訓機構招生宣傳應在培訓場所或機構網站、備案APP內進行,招生簡章在發布前10日內,須向教育部門報備。招生簡章應符合未成年人成長發展規律,不得存在販賣焦慮、饑餓營銷、宣揚應試導向以及各類違背商業道德的內容。培訓機構不得指使教師,以個人名義在微信群發布販賣焦慮的宣傳文稿。不得有低價營銷的消費“陷阱”。

        培訓機構不得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不得誘導學生及家長使用培訓貸等方式繳納費用

        收費時段與培訓安排應協調一致。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周期收費和按課時收費同時進行的,應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不得變相超過3個月。

        規范提前收費時間,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早于新課開始前1個月收取費用;按課時收費的,不得早于本門科目剩余20課時或新課開始前1個月收取費用。培訓機構不得誘導學生及家長使用培訓貸、分期貸款等方式繳納培訓費用。

        在退費原則上,培訓機構與學生和家長按照培訓服務合同,協商解決培訓費退費問題,協商不成的,學生和家長在課程開始前提出退費的,機構原則上在5日內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所有費用。學生和家長在課程開始后提出退費要求的,應按已完成課時的比例扣除相應費用,其余費用原則上在15日內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

        培訓機構應將所有教學人員、學生、培訓材料、課程、資金等情況,完整錄入市級管理服務平臺,并及時動態更新。應當在每期培訓開班前10日內,向平臺完整報備招生簡章、課程內容、教師資質、收費情況等信息。

        記者 李祺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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