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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鄭州4月23日消息(記者 彭華)4月22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2024年起,河南省不再組織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
實施方案強調,優化藝術學科布局,改進專業考試方式。高校要緊密結合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相關部門須加強對所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加強對高校辦學情況的評估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按照政策,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實施方案明確,要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
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安排分省招生計劃。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根據實施方案,從2024年起,河南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美術與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導)演、播音與主持類、戲曲類專業7個科類。
其中,河南省組織專業省級統考的為美術與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導)演、播音與主持類6個科類。完善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制定省級統考各專業考務規范和考試說明。加強評分管理,完善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類型高校選拔需要。原則上,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均應對省級統考成績提出明確要求。對于生源極少或考試組織確有困難的戲曲類專業,通過省際聯考、校際聯考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
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從2024年招生起,不再組織編導與制作類專業省統考。
實施方案強調,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進一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校考高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根據實施方案,使用河南省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須達到藝術各類專業各個批次省定分數線,高校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中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普通類專業各個批次省定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須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分數線,在此基礎上,高校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高校破格錄取辦法須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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