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華卓瑪
近日,深圳、重慶等地買房可以“負首付”,成為關注熱點。“負首付”即購房時通過“高評高貸”,獲取高額度貸款并拿到“裝修款”的購房方式。
例如,房產價格520萬元,可以向銀行貸款570萬元,這樣購房人不僅無需付首付,還能倒拿50萬元作為“裝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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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分析,“負首付”看似可以“倒拿錢”,但購房者要承擔騙貸、高額貸款等一系列風險,并且“負首付”往往會伴隨著開發商墊資、融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首付無需自掏腰包?
“這套房子評估價是570萬元,但是業主低價賣,賣520萬元。你可以在銀行貸570萬元全款買這套房子,還剩下50萬元裝修。”深州市羅湖區某房產中介向媒體介紹。
據了解,目前上述房子已售出。但同區另一房產中介介紹,仍有其他可實現“負首付”的房子,只不過月供壓力比較大。
重慶也出現了不少可以“負首付”的新房。例如,重慶市巴南區一套可于今年7月接房的精裝房,購房者首付4萬元,貸款貸出后可返現5萬元,相當于購房者買房后可以倒拿1萬元。
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通過某賣房平臺聯系到該區一房產中介,該中介稱目前還有可以“負首付”的房子,首付價在1萬至5萬元之間,且都是新房,今年年底交付,但這些房屋基本都位于巴南區,因為其他地區的房價都比較高。
業內人士介紹,“負首付”實際上是開發商通過做高合同價格,幫助購房人獲取更高額度的銀行貸款。若銀行貸款金額超過房產原價,“負首付”便“成功”實現了。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舉例介紹,100萬的房子如果原來的首付為20萬、貸款為80萬。而現在可以虛構交易金額為130萬,其首付則為26萬、貸款為104萬。據此,購房者“騙取”的貸款額為24萬,再按原來的首付價繳納20萬首付,便多出了4萬元。
“高評高貸”下的高風險
“負首付”表面上看短期內減小了購房者的資金壓力,還可以獲取“裝修款”,但其實存在一系列風險。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介紹:“‘負首付’本身是一種違法行為,它實際上是以過去的房價作為抵押,向銀行騙貸。”而騙貸屬于刑事犯罪。
張大偉說,對于購房者來說,如果高評高貸沒通過,首付不夠又借不到的情況下,將要面臨解除合同和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貸款過程中,由于房價上升等因素,如果面臨舉報,這時銀行拒絕放貸,購房者不得不全額付款,還將面臨高額違約金的賠償。即便通過,在后期銀行自查的過程中極有可能被發現,并要求收回貸款。高評高貸一旦被銀行查出,貸款人就會被列入銀行黑名單,再想貸款基本就不可能了。
此外,購房者還要承擔高額貸款壓力。嚴躍進介紹,購房者沒有真實的首付支撐,容易抬高杠桿。若是按“負首付”的方式購房,購房者后續的真實房貸壓力明顯放大,這會使得房貸違約的成本增大。
對于銀行來說,也要承擔貸款審核放水帶來的后續風險。業內人士分析,“高評高貸”時房屋資產本來就評估過高,一旦購房者后期無力償還貸款,房屋進行司法拍賣時,銀行的資產縮水和減值也將更厲害。
為何會出現“負首付”?
有業內人士分析,“負首付”與樓市承壓有關。目前樓市成交不活躍,賣家急于把房子賣出去,因此愿意配合買家和中介的“負首付”買房行為。也有專家指出,“負首付”往往還伴隨著開發商墊資、融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首付貸、返首付、零首付、負首付”等各種形式銷售行為,各地也已出臺相關管控政策,保護購房者權益。
早在2016年,住建部等部門就發布了《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強調中介機構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今年5月21日,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住建局印發通知,將在全區范圍嚴查首付貸、返首付、零首付,以及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捏造散布不實信息等違規銷售行為。
5月26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關于禁止參與/協助“買房負首付”“零首付”等違規違法行為的鄭重提示》,提示指出,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房住不炒”的定位,嚴格內部相應業務管理,并應由即日起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禁止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協助此類以“負首付”或首付分期為噱頭的房源宣傳和銷售代理行為。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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