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點丨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通知

        長春理工大學 2023-04-26 19:39:48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由各學院組織進行,望廣大考生周知。所有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

        相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復試安排


        (相關資料圖)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復試和網絡復試相結合的方式。同一復試專業,采取相同復試形式。網絡復試筆試不再單獨組織進行,相關內容納入面試統一考核。復試具體使用平臺及軟件待確定后由各學院另行公布。網絡復試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28日-4月5日,詳細復試安排見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調劑考生復試安排待確定后另行公布。

        二、考生需提交材料

        線下復試考生,需提供紙質版材料;網絡復試考生僅需提供電子版(PDF格式)。所有材料紙質版待報到入學時提交。

        1.學生證(應屆生提交)、畢業證(往屆生提交)、學位證(已獲得學位證書的考生提交)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專升本考生需專科和本科成績單),應屆生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往屆生由檔案部門復印原件并在復印件上蓋章證明與原件一致。

        3.長春理工大學報考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調查表(見附件1)。

        4.其它獲獎及證明材料。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電子版需在復試前發送至研招辦郵箱custyzb@cust.edu.cn。

        6.《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考生應在學校復試實施辦法、復試通知公布后,仔細閱讀了解后,再行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7.考生提交材料清單(見附件3)。

        8.無法提供相關電子版的材料,可單獨提供情況說明。

        三、考生準備

        線下復試考生,應及時關注報考學院復試時間,提前安排行程,在規定時間到校報道,并按照學院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網絡復試考生需準備:

        1.兩部能夠上網的智能設備,其中至少有一部為手機。按學院要求下載安裝必要軟件。

        2.穩定的網絡環境。

        3.獨立空間、環境簡潔。

        4.白紙少量、筆一支。

        5.以上條件不具備的考生,請及時與學院或學校研招辦取得聯系,以便研究解決。

        四、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見附件4)

        請考生注意:2023年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由各學院組織進行,具體安排請查看報考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五、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加試,否則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①專科畢業兩年以上的考生;②本科結業的考生。

        六、相關學院特殊要求

        1.部分專業按方向進行復試、錄取,具體要求請查看報考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2.中國語言文學按一級學科復試,入學后根據導師學生雙向選擇情況確定研究方向。

        3.法學專業按一級學科招生,研究方向待錄取后再根據學生報考情況、成績及各方向導師情況確定。

        4.考生應及時瀏覽報考學院網站信息。

        七、學費及獎助學金

        詳見《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點擊查詢:https://yzb.cust.edu.cn/zsxx/1486c17470754216b29d6dd4c43bbd89.htm)。

        八、其他

        1、復試結束后,我校將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為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調劑考生需于1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一志愿考生不需登錄系統確認待錄取通知,調劑系統自動確認。考生一經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不予解除。

        2、研究生錄取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別。非定向就業考生檔案關系入學后須轉入我校,畢業后可取得就業派遣資格。定向就業考生檔案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就業考生需于4月30日前將本人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后的定向就業協議(附件5或6)郵寄至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089號 郵政編碼:130022 聯系電話:0431-85582476),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custyzb@cust.edu.cn)。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及單獨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的,將按報名信息確定定向就業單位。

        3、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及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請于復試前將相關證書、工作證明、證件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custyzb@cust.edu.cn),逾期視為放棄享受照顧政策。相關加分政策如下: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復試筆試科目及加試科目請查詢《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十、紀律要求

        考生應誠信復試,如有作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復試成績,不予錄取。請各位考生仔細查看《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見附件7)。

        十一、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1、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訴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1-8558254185583236

        受理考生投訴電子郵箱:custyzb@cust.edu.cn

        2、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紀檢監察綜合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1-85582680

        受理考生舉報信箱: jiwei@cust.edu.cn

        相關附件(https://yzb.cust.edu.cn/zsxx/7413fbbc19c3412e9e5a4d286ea8d85a.htm):

        1:長春理工大學報考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調查表

        2: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3:考生提交材料清單

        4: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

        5: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就業協議書

        6: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協議書

        7:長春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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