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簽字可以蓋法人章代替。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因此蓋章可以替代簽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另外,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刻法人章備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找法網提醒,如果是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則需要法人證書,或者其他有等同法律效力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工商變更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介紹信。
6.印章持章證。
7.其他公安機關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法人章丟了補辦的流程如下:
1.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2.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法人章作廢。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公司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3.持相應的材料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4.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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