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單位疫情防控期間沒上班,就沒能給我們繳存公積金,那就不是連續繳存了,會不會影響我買房時申請公積金貸款?”近日,記者接到不少讀者來電咨詢。5月17日,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武漢公積金中心為此專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加強公積金服務保障。公積金中心專家特別梳理了幾大問題,為讀者答疑解惑。
疫情防控期間未繳存公積金的,視為連續足額繳存
武漢市公積金中心2月7日發布的《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規定:因在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2月至6月)無法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需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可視作連續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不受影響。
此外,因疫情原因,公積金貸款出現逾期,也不影響個人征信。2020年6月底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即:從今年2月起到6月底,公積金中心將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職工采取以下支持措施:不視為違約,不收取逾期罰息(已計收的罰息作退回處理);不納入違約客戶黑名單,不上報逾期征信記錄(已經上報的予以調整);自今年7月份起,貸款職工應當按《借款抵押合同》約定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
但今年1月及以前未及時償還公積金個人貸款形成的逾期貸款部分,仍按逾期處理。
受疫情影響未放款,不用重新提交審核資料
有讀者問,去年12月就提交了公積金貸款資料,因疫情影響到現在還未放款,需要重新提交貸款資料進行審核嗎?
公積金中心專家介紹,以2020年1月23日為時間節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提供的收入流水、人行征信、房查結果、還款明細、轉貸說明(商轉公),以及《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含繳存明細)等要件,在此時間節點前有效的,現階段依然有效,各受托銀行應接續審批,不再要求貸款申請人重新提供(出具)相關要件。
外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不能在我市辦理“商轉公”
公積金中心專家介紹,為防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的風險,同時遵循住房公積金屬地化管理原則,目前我市“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僅限于在武漢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暫不能在我市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但若職工后期回武漢工作,在我市開立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連續按月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及以上,原商貸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經商貸銀行同意且愿意提前結清原商貸,并辦理了不動產權證,同時,婚后家庭名下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含異地貸款),可向原商貸銀行申請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我市暫不開展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據《武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規定,“商轉公”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本人或配偶已辦理且尚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中心發放的公積金貸款。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仍不充裕,為防范住房公積金流動性不足風險,暫不打算開展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