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后座的人需要戴頭盔嗎?6月1號電動車新規

        大河報 2020-06-16 15:09:17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河南各級交警部門啟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通過宣傳倡導、管理勸導等工作,讓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成為自覺。電動車后座的人乘坐人員要不要帶頭盔?不同地區規定不一樣。

        相關新聞

        電動車,作為一種便捷又環保的交通工具,深受人們的青睞,在河南省鄭州等地有巨大的保有量。

        但是,超標電動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范疇,電動車規定時速多少,電動車能否載人、年限制,電動車騎乘人是否強制佩戴頭盔等一系列問題值得深思和關注。這些問題都需要具體的法規來明確。

        近年來,河南省在對電動車“立法定規”上也有不少動作。2011年10月,省公安廳會同多部門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稿;2012年7月,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對有代表提出《關于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建議》予以回復時,稱該管理辦法暫難出臺;2013年5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透露,電動車管理辦法已被列入年度立法計劃;2017年,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再次起草《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稿。但是以上行動最終未能成行。

        今年4月15日,鄭州市公安局會同市司法局等單位聯合起草了《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涉及到電動車的管理使用等。

        【做法】江蘇浙江規定:駕乘電動車必須戴頭盔

        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的《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此外,條例還規定,電動自行車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后座使用兒童座椅。

        條例明確指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兒童座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今年5月15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明確指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處警告或最高50元罰款。此外,電動自行車搭載人員年齡限制從十二周歲及以下放寬到十六周歲及以下。

        關鍵詞: 電動車 頭盔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最新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