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
【小貼士】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不包括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
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居民個人已預繳的個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稅存在差異,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可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獲得退稅或補繳稅款。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應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
【小貼士】
4種情況可不用辦理個稅匯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2019年已預繳個稅與年度應納個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退稅?
只要納稅人2019年度內已預繳稅額高于年度應納稅額,都可申請退稅。常見退稅情形有: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稅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
哪些情況需要補稅?
如果納稅人年度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且不符合國務院規定豁免匯算義務情形的,均應辦理補稅。常見情形有: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
3.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合并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并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小貼士】
退/補稅數額計算: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個人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該為年度匯算做哪些準備?
辦理年度匯算前,需要準備好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或稅延養老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或資料。
【小貼士】
“三險一金”信息查詢
1.向單位或委托單位咨詢或查詢工資條。
2.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窗口、社保自助查詢機查詢,或者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或者所在省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撥打12333熱線服務電話等。
其他扣除信息查詢
1.企業或職業年金可以向單位或委托單位咨詢或查詢工資條。
2.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險或稅延養老保險,可查詢購買或繳納保費時的相應單據,或者咨詢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記者 巴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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