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電信條例》審議通過,將于2021年開始實行

        人民郵電報 2020-06-12 15:58:34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2020年6月3日召開的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南省電信條例》,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國生在會上強調,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形式明確了河南省電信業發展應當遵循的合理布局、共建共享、暢通安全、便捷普惠的原則,對社會普遍關注的電信市場收費、商業性信息推送、個人信息安全等作出了規范,必將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電信服務質量,更好地促進河南省電信業高質量發展。

        《河南省電信條例》共七章、六十三條,涵蓋了電信規劃建設、電信市場管理、用戶權益保護、電信安全保障、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電信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將電信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為提高電信服務水平,條例對電信資費標準、攜號轉網等進行了規定;明確要求所有商業性信息未經用戶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其發送,電信業務經營者要提升對商業性信息、垃圾信息和騷擾電話的識別和攔截能力。為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條例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服務無關的用戶個人信息,并加強用戶個人信息保護,不得違反法律和規章制度收集、使用和出售用戶個人信息。條例還對基站電磁輻射有關問題作出規定。(范毅)

        關鍵詞: 河南省電信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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