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明確寵物損害責任 你支持嗎?
民法典草案侵權責任編專設“飼養動物損害責任”,規定:①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擔責;能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減責。②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擔責。專家表示,沒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繩造成損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能免除飼養者的責任,只能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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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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