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不應成研究生獲取學位決定因素

        《中國科學報》 2021-03-12 12:30:04

        “我國不少高校對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數量、影響因子分值都有硬性規定,發表論文甚至成了研究生取得學位的決定因素。”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陳賽娟告訴《中國科學報》,“這不利于高水平成果的產出,不利于創新人才的培養。”

        她指出,有高校為了追求學校、學科排位,把SCI文章作為不可逾越的指標,哪怕少了零點幾分也不能過關;有人為了拼湊SCI分數,發表多篇支離破碎的論文,以便達到學位論文總分的要求。

        她表示,研究生培養階段是科研人才培養的基石階段。一篇高水平的學位論文,常常需要三五年,甚至七八年的探索與研究。根據研究生培養要求,學習年限只有3~5年的研究生,在學位、畢業的壓力下,常常出現將一個有價值的課題草草收尾,或頂著巨大的身心壓力無限延期的情況。

        “高水平、高難度的科學研究常涉及多學科合作。不少單位硬性規定共同第一作者發表論文的影響因子分值,導致競爭日趨激烈,嚴重影響協同創新的研究氛圍。”陳賽娟說。

        陳賽娟建議,“打破體制和管理上的桎梏,克服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唯論文’傾向,反對學位論文在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唯一性”。

        她認為,符合以下條件也可獲得博士學位。

        第一,研究生在研期間獲得國內外專利或有成果轉化項目。

        第二,研究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所規定的課程學習,修滿學分,完成學術課題報告,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論文報告評比中獲獎等。

        第三,在重大攻關項目研究中表現出較強的獨立科研能力,但因特殊情況無法發表或無法及時發表學術論文的研究生,可在相關協同攻關項目報告中注明其貢獻并獲得合作者書面認可,在無學術不端行為的情況下,經導師同意批準,向學位委員會提出學位申請。(見習記者 劉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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