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賽娟院士:不應讓SCI成為研究生學位評定的唯一指標

        科學網 2021-03-12 20:00:04

        “據我了解,有學校規定,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SCI論文,IF(影響因子)≥3,重點學科第一作者IF≥5,共同第一作者IF≥10,如此方可獲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也有類似規定,但要求低一些。這不利于高水平成果的產出,不利于創新人才的培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學醫學基因組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陳賽娟告訴《中國科學報》。

        “我國不少高校,對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數量、影響因子(IF)分值都有硬性規定,發表論文甚至成了研究生取得學位的決定因素。”陳賽娟說。

        她指出,有高校為了追求學校、學科排位,把SCI文章作為不可逾越的指標,哪怕少了零點幾分也不能過關;有的人為了拼湊SCI分數,發表多篇支離破碎的論文,以便達到學位論文總分的要求;還有單位甚而解聘已入職卻未及時獲得學位的研究生。

        科技創新的核心競爭力在于人才,每位學生都要經過系統的培養方可成才。她認為,研究生培養階段是科研人才培養的基石階段。

        一篇優秀的高水平的學位論文,常常需要3-5年,甚至7、8年的探索與研究。根據研究生的培養要求,學習年限只有3-5年的,在學位、畢業的壓力下,常常出現將一個有價值的課題草草收尾,或頂著巨大的身心壓力無限延期的情況。

        “高水平、高難度的科學研究常涉及多學科合作。不少單位硬性規定共同第一作者發表論文的影響因子分值,嚴重阻礙了競爭日趨激烈的協同創新的研究氛圍。”陳賽娟說。

        “雖然我國SCI論文數現居世界第一,而在創新人才、創新成果方面,還遠遠落后于西方國家,以至于缺乏重要產業發展所需的關鍵技術。因此,研究生學位評定制度亟需改革。”她說。

        陳賽娟建議,“打破體制和管理上的桎梏,克服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唯論文”傾向,反對學位論文在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唯一性。”

        符合以下條件也可獲得博士學位:

        1. 研究生在研期間獲得國內外專利或有成果轉化項目等同于發表學術論文;

        2. 研究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本學科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學習,修滿學分,完成學術課題報告,包括開題、中期等各個不同時間節點在學科、全系、全院范圍內進行學術報告,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進行報告等。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會議論文報告評比中獲獎,可作為重要依據。

        據此,導師及其指導小組從多方面綜合考察研究生的學術能力,導師有權對研究生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合格且考察后無學術不端行為,結果報上級學位委員會同意批準,研究生可提出學位申請;

        3. 在重大攻關項目研究中表現出了較強的獨立科研能力,但因特殊情況而無法發表或無法及時發表學術論文的研究生,可在相關協同攻關項目報告中注明其貢獻,并獲得合作者書面認可,且無學術不端行為,經導師同意批準,研究生可向學位委員會提出學位申請;

        4. 對達不到上述要求的研究生應進行分流或退學處理。(劉如楠)

        關鍵詞: 陳賽娟 院士 SCI 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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