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章關春 通訊員 樓彥 王婷 馬昇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日前印發,從健全服務體系、發揮獨特作用、強化創新引領、推進產業發展、打造“浙”字品牌、深化綜合改革等6個方面,提出浙江省中醫藥事業、產業發展的24條具體措施。
根據《實施意見》,浙江省將進一步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增強服務能力。強化中醫藥服務龍頭牽引,到2025年,建成一批有影響力的國家級、省級中醫藥醫學中心和醫療中心;構筑中醫藥服務骨干支撐,強化以中醫藥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到2025年,95%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公立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全部設置中醫科,各市至少設置一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推進中醫藥服務網絡覆蓋,加強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的縣域醫共體內涵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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