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機票,發現顯示的價格和朋友不同,被大數據“殺熟”;視頻軟件連續推薦符合自己喜好的視頻,一刷就停不下來,越刷越上癮;資訊軟件不斷顯示抓眼球的文章,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信息來源已經被算法左右。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飛速發展,互聯網產品中濫用算法的現象越發常見。一些互聯網內容和服務提供者不合理地使用算法,利用收集的用戶信息和行為習慣為用戶精準畫像,并在此基礎上為用戶提供產品和服務,以獲取更多商業利益。
9月2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9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該文件指出,要“利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治理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算法生態規范的算法安全綜合治理格局”。
有關部門非常重視算法濫用產生的各方面問題,著手對算法使用展開全面治理。5月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2021年網絡“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盛榮華表示,治理算法濫用行為屬于專項行動的8個方面任務之一。8月27日,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的規定。
毫無疑問,算法為我們的衣食住行帶來了諸多便利。借助算法,我們得以足不出戶在琳瑯滿目的商品中挑選更適合自己的那一件,得以在回家時輕松找到一條最通暢的道路。但是,算法使用者會為算法帶來價值取向。何時使用算法、如何使用算法、誰來使用算法、對誰使用算法,這些問題使得算法不只是簡單的“0”和“1”。
例如,當外賣送餐調度算法不只用于提高送餐效率、提升顧客體驗,還被用于進一步壓縮外賣員送餐時間、不斷壓縮平臺運營成本時,就可能同時侵害顧客、外賣員和商戶的權利;當產品推薦算法不只用于為消費者提供符合其口味和興趣的產品,還被用于精準營銷、廣告推送時,就可能會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內容推薦算法不只用于為用戶提供更加多元的、積極向上的內容,還被用于“帶節奏”“引流”“蹭熱點”等傳播場景時,就可能涉及對正常社會輿論的影響和干擾。
在算法時代,算法的使用者能夠借助計算機的強大算力、大數據的龐大基礎和人工智能的巨大潛力,通過一行行代碼和一個個模型占領高地,以“上帝視角”洞悉普通用戶,使得公眾在算法面前變得“透明”。這也就不奇怪,算法一旦被濫用,可能“帶來意識形態、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可能對現實社會產生重大影響。
治理“非人性”的算法,需要依靠以道德和法律為準繩的“人性算法”。這種“人性算法”,一方面需要外部力量對算法的使用者進行監管,一方面還要通過建立內部約束機制。凡將舉事,令必先出。有關部門出臺各項政策,積極推動算法綜合治理,就是在引導“向上向善”的算法應用,呼吁各大互聯網企業及時自查自糾,規范算法應用、制約算法功能、推動算法創新,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徐益彰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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