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熱訊:明年起 甘肅省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央廣網 2022-12-04 09:34:41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央廣網蘭州12月4日消息(見習記者李紅軍)記者從甘肅省人社廳了解到,經甘肅省政府同意,甘肅省人社廳、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日前聯合印發《甘肅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明確全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從2023年1月1日起開始試運行,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方案》明確,在失業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經辦服務管理和集中信息系統等方面實現全省規范和統一。

        統一失業保險政策,規范失業保險政策和標準,實現參保范圍、參保對象、繳費政策、待遇標準確定辦法及轉移接續政策的全省統一。

        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實行全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集中統一管理,“收支兩條線”全額繳撥。

        統一基金預算管理,規范預算編制程序,基金預算堅持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統一經辦服務管理,通過統一業務規程、統一經辦流程、統一服務標準,推進全省經辦服務一體化,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統一集中信息系統,使用全省統一的失業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資源省級集中管理、實現跨層級、跨部門的數據共享和業務互通。

        《方案》健全政策、經辦、征收、信息、監督多方位的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壓實基金管理主體責任,利用信息系統實施技術監控,統籌防控業務審批、財務管理、經辦管理、信息系統管理風險,健全社會保險數據稽核規則庫,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方案》明確各級政府以及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作責任,建立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有效均衡各地負擔,防范化解基金支出風險。健全各有關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統籌考慮各地工作現狀、基金安全等因素,加強政策銜接和配套,強化經辦協同和信息共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平穩有序運行。

        《方案》實施后,將結束甘肅省多年來實行的省級調劑金制度下的市州級統籌制度,建立以失業保險政策全省統一為核心,以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基礎、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經辦服務管理和信息系統為依托、以基金監督為保障的省級統籌新制度。

        關鍵詞: 失業保險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