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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深圳12月25日消息(記者 彭藝娑)深圳近日實施全國首個地方標準《入河(海)排放口設置技術規范》(DB4403/T 272-2022)(以下簡稱《規范》),率先建立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入海排放口長效監管體系。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處處長厲紅梅表示:“作為全國首個明確入河入海排放口設置要求的地方標準,《規范》從技術層面為全市入河(海)排放口管理提供了技術指導。”
創新入河(海)排放口的“精準化”管理。根據傳統觀念,無論污水是直排還是處理到一定標準后排放,只要排放至水體,均稱為“排污口”。如今,深圳市大部分入河(海)排放口已達到地表水Ⅴ類及以上標準,感觀上“干凈清澈”,若仍稱為“排污口”,與現狀不符。因此,深圳市提出了更為全面精準的“入河(海)排放口”概念,并界定了入河(海)排放口的具體范圍。
首創陸海統籌“一體化”管理。此前,入海和入河排放口管理歸屬不同的職能部門,使得管理流程及規范差異較大,本次技術規范首次將兩者融合統一,統一界定入河入海排放口的分類標準、設置流程及管理規范,為陸海統籌一盤棋管理奠定了基礎。
實行入河(海)排放口“精細化”管理。根據尾水水質和用途,將入河(海)排放口分為一般入河(海)排放口、重點入河(海)排放口、生態補水口和異常入河(海)排放口等四大類。同時,劃定地表水Ⅴ類作為入河(海)排放口水質分類的依據,并結合排水主體的差異,將一般入河(海)排放口細分為工業企業入河(海)排放口、水質凈化設施入河(海)排放口、養殖入河(海)排放口、農田入河(海)排放口等四小類,將重點入河(海)排放口細分為工業企業入河(海)排污口、水質凈化設施入河(海)排污口、養殖入河(海)排污口、農田入河(海)排污口等四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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