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校車費不得跨學期收取!-快資訊

        央廣網 2023-03-09 09:35:00


        (資料圖片)

        央廣網貴陽3月9日消息(見習記者欒小琳)為筑牢學生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線,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人身安全,近日,《貴陽市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出臺,明確校車收費須按照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收取,不得跨學期。

        《辦法》明確,校車收費要執行價格公示制度,在校車明顯位置公示校車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堅持學生自愿乘車,嚴禁亂收費。校車接送學生時,學生在途時間為正常上下學時間段;副駕駛座位禁止除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在校車運營過程中,《辦法》指出,使用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方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定期了解校車駕駛人員身體狀況;與乘坐校車的學生監護人簽訂安全協議。

        在如何做好校車管理方面,《辦法》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教育部門、公安交管合理設置校車停靠站點,優化校車線路;配合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打擊非法營運、非法接送學生的違法行為,勘查核定校車運行線路。

        同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與學校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學校應當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校車安全責任;使用校車的學校或學校校車服務提供方是校車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單位,其法人代表為主體責任人,應全面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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