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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沈陽5月6日消息(見習記者 李子平)日前,遼寧省檢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司法涉案活體野生動物放歸救護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試行)》,以“司法+行政”協同發力,做好涉案活體陸生野生動物和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放歸救護工作。
今年5月1日,修訂后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式施行。遼寧省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生態區位重要,是世界性瀕危鳥類丹頂鶴繁殖的最南限,也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斑海豹的重要棲息地和繁殖區。為落實好野生動物保護法,凝聚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合力,遼寧省明確,司法辦案機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一體聯動,堅持對野生動物實施優先保護的原則,加強信息共享及線索移送,共同做好司法涉案活體野生動物的放歸救護工作。
遼寧省同時明確,檢察機關的公益訴訟部門依法對涉案活體野生動物在案及放歸救護工作履行監督職責,并要求司法辦案機關對查獲的活體野生動物,要在專業機構指導下第一時間協同開展證據固定、證據移送,并按照及時、就地、就近、科學原則向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進行依法移交。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司法機關移送的涉案活體野生動物及時組織開展放歸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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